
南教人〔2008〕42号

转发关于我省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
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8〕25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佛山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就我区做好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报名
今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申请人请登陆南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nhedu.net)“文件公告”中的“关于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是否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受理申请
教师资格的受理申请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上班时间内),受理地点:南海区教育局人事档案室(桂城南新三路3号)。联系人:何伟泉,联系电话:86232590。
申报材料可以集体办理或个人提交,其中我区在职教职员(含幼儿园教职员)提交申报材料可由教育组统一办理(需申请人书面委托,委托书由学校存查);其他社会人员直接向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提交认定材料
按粤教继〔2008〕25号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有关表格可由申请者登录广东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jszg.gdhed.edu.cn)或在南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nhedu.net)下载。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相关测试工作安排
(一)普通话测试:由佛山市南海区语言委员会负责
本年度普通话测试报名和培训已于2008年9月21日完成,测试时间定于10月18-19日,地点待定。若有需要但未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员,可于10月15日下午5时前到教育局计财科徐晓琴处报名缴费(直接报名测试,不进行培训)。
(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负责
本年度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班已于2008年9月11日至16日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报名完毕,并将于10月11日开始组织培训。若有需要但未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致电83334569与黄爱欢联系。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南海区教育局组织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与网上预报名同时进行。缴费地点:到教育局计财科徐晓琴处缴费(我区在职教师可委托所在教育组或区直学校统一缴费)。
五、体格检查:指定由南海区人民医院负责
按照新修订《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粤教继〔2007〕2号)执行。可在网上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在指定位置贴上照片,我区在职教师由教育组或区直学校加盖公章,社会人员到教育局人事科加盖公章后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有效期为半年。
六、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鉴定可到我区附近或其他的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代理点办理学历认证: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联系电话0757-82309096)、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四路人才市场大楼,联系电话:0757-86263137)。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关于2008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8〕25号)为准。
附件:
1、《关于我省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8〕25号)
2、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二○○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资格认定△ 通知
发至:各镇(街道)教育组、区直学校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印发